一、关于企业及个人征信
1.企业提交信用中国(信用内蒙古)《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或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销售负责人、5名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征信报告,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如是同一个人,可以出一份征信报告。上述报告查询时间限定在1个月以内。
2.征信报告中,轻微逾期可以认可。如最近五年内出现过连续三个月逾期,或两年内累计有6次逾期,或申报时上一个月逾期的,不予认可。
3.企业需出具上述人员任命文件,或直接在征信报告上注明人员职务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关于项目手续:
1.施工许可在2020年1月1日前办理的,需附项目进展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2.预(现)售许可在2018年1月1日前办理的,如目前还未售完,企业需出具未售完情况说明,到商品房预售监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中心城区项目到市住保中心审核盖章。
3.用地手续不看办理年限,提交即可。
三、关于人员证件:
(一)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
1.允许使用非内蒙古自治区评定的职称证书,人员职称证书应保证平台可查,可自行提供网查截图或评审表等佐证资料。
2.有职称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在65周岁以下,超出65周岁的,需补充上传健康承诺且不得超过75周岁;退休人员总数不得过半。
3.持非公、乡企类职称证书管理人员不可担任工程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
4.统计人员需持有统计、财务或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但不得由专职会计人员兼任。
(二)工作提示
1.所有在职人员录入审批系统上报,系统自动检索社保缴纳状态,未及时缴纳社保人员无法用于资质申报、延续、人员变更,为避免延误,请企业按照资质认定标准,提前做好谋划,留出充足时间。
2.退休人员也需要录入系统,企业可到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下载“已退休人员申报提交操作手册”,按手册指导操作录入。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