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2023年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及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1 18:25 来源:城建发展服务中心


各旗县住建局,各燃气经营企业: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建人[2017]99号)规定,我局将举办2023年下半年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安排相关企业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一)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

(二)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

(三)C类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包括: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瓶装燃气送气工。

二、委托培训单位: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赤峰农牧学校)

三、报名方式:

进入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点击“继续教育”板块。根据《关于2023年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及考核的通知》要求进行报名。

四、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3日。

五、报名地点: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赤峰农牧学校)建工实训基地,联系电话:5893111、5891678。

六、报名需携带:报名表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毕业证复印件一张,小二寸白底彩照两张。

七、报到及领取教材时间:

第一期培训班

AB类:2023年10月22日,报到需本人携带身份证。

C类:2023年10月23日,报到需本人携带身份证。

第二期培训班

AB类:2023年11月1日,报到需本人携带身份证。

C类:2023年11月2日,报到需本人携带身份证。

  1. 培训及考试时间:

第一期培训班

AB类:2023年10月23日至29日培训。

C类:2023年10月24日至28日培训。

考试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0月31日


第二期培训班

AB类:2023年11月2日至8日培训。

C类:2023年11月3日至7日培训。

考试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九、培训及考试地点: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赤峰农牧学校)。

十、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培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6)866号)执行。

十一、培训要求:学员出勤率需达到培训学时的85%以上,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十二、考核及办发合格证

考试采用计算机无纸化方式进行,由内蒙古自治区住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题库随机抽题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电子版《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特此通知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