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公众参与
政务服务
专题专栏
关于政协赤峰市第八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第03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8-08 16:39

字号:

崔铁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赤峰市老旧小区改造与社区治理的提案》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0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重点对建成于2000年底前基础设施破损严重的小区进行改造,明确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同时,可适当改造2001-2005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每年申报改造计划的户数占比不得超过15%市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发挥协调、调度和指导职能,积极推进这项民生工程。

2019-2024全市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1262个、1178.1平方米。其中建成于2000年底之前的小区11181039.06万平方米;建成于2001-2005年底之前的小区144139.04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改造1123个小区、997.29万平方米,按小区计算完工率为88.77%完成投资约38.44亿元。剩余小区预计今年底全部完工。

2025年,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89个、339.82万平方米。目前,各旗县区正在进行前期手续准备,预计7月份开工建设。

截至目前,全市建成于2000年底前符合改造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已基本全部纳入改造计划进行改造,已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文件规定的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工作目标。

一、明确改造目标,注重整体规划

2020年,根据工作安排,我们组织旗县区对建成于2005年底之前符合改造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了《赤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经各旗县区调查摸底上报,全市建成于2005年底前符合改造条的城镇老旧小区共计1493个、1597.64万平方米。

红山区建成于2005年前符合改造条的城镇老旧小区共计507个、690.06万平方米。十四五期间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346个、456.57万平方米。其中建成于2000年底之前的小区320个、392.62万平方米;建成于2001-2005年底之前的小区26个、63.95万平方米。剩余161个小区、233.49万平方米,均为2001-2005年建成。

松山区建成于2005年前符合改造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共计154个、278.4万平方米。十四五期间已全部列入改造计划。

目前,住建部正在组织各地对建成于2001-2010年底前建成的小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为十五五期间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红山区剩余未改造的小区,将结合城市更新行动,逐步进行改造。至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平房区、城中村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楼,不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范围内,后续将通过城中村改造、城镇危旧房屋改造等专项工作进行改造。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居民积极参与

为统筹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027号)文件要求,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市长为组长,18个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住建局作为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整体调度协调部门,制定出台了《赤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协调指导旗县区推动该项工作,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导、年末有总结。同时积极指导旗县区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力度,通过试点示范项目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改造成效,提高社会公众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引导群众转变观念,践行共同缔造理念,调动居民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群众主动参与、关心支持和全力配合老旧小区改造,形成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老旧小区改造顺利实施。

各旗县区政府也均成立了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住建部门积极协调专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改造,近年来电力、供热等企业均有出资。街道社区积极动员小区居民全程参与到改造中来,通过直接出资或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小区改造。改造前,对小区怎么改,改什么,充分征求小区居民意见并制定改造方案。改造中,施工方主动邀请社区干部和小区居民参与工程协调和管理,以便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同时对小区居民合理诉求,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直至群众满意。改造后,就小区改造效果以及后续长效管理模式同居民充分沟通,切实发挥小区居民的主人意识。做到改前问需于民、改中问计于民、改后问效于民

三、采取多方合作,争取资金支持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被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范围,每年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均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一定补助。同时市住建局积极指导旗县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额度。要求各旗县区应在预算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可采取投资补助、项目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整合民政、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卫生、商务、体育等方面涉及老旧小区的相关资金,统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内入户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水、电、气、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设施,各旗县区可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专营单位出资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改造后的专营设施移交专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引导小区居民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捐资捐物等渠道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在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投资参与养老、托幼、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助餐、超市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以来,全市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共约32.4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约10.86亿元、中央预算资金约17.04亿元、自治区补助资金约4.52亿元。

四、加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居住环境

小区内供水、供水、排水、公共照明等设施及绿化的更新改造,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27号)文件规定属于基础类改造内容,我们在工作中遵循的原则是应改尽改目前全市已完成改造的1262小区中破损严重的上述基础设施已全部进行改造。同时,我们对列入改造计划小区中没做节能保温的楼栋全部进行了节能改造,在节能改造过程中同步对外墙龟裂,屋顶防水等进行改造。2021-2024年,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市共进行建筑节能改造1146栋楼、391.58万平方米。剩余未做节能保温的楼栋,将在十五五期间结合大规模设施设备更新一并进行改造。2019年以来,我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建设,共加装电梯159部。其中红山区松州园小区121部、花园B15部、元宝山向阳三小区5部,目前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024年,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市共申请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18部(其中,红山区1部、宁城县17部)。目前红山区加装的1部电梯已完工;宁城县加装的17部电梯已完工5部,剩余12部正在全力推进,预计年底前全部完工。2022年开始,自治区对加装电梯的补助标准调整为每部20万元,而加装一部电梯根据品牌不同,按照平均七层计算,至少需要30多万至50万元的成本,不足部分均由百姓出资筹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达到法定比例以上居民同意低层住户没有加装电梯的刚性需求,甚至还会对底层住户造成采光、噪音等影响,因此部分住户加装电梯意愿不高,甚至强烈反对。再加上老旧小区居住人群存在多元化、老龄化、低收入的特点,一提到需要业主自筹资金,老百姓参与的积极性就大大降低。2025年,经旗县区调查摸底并广泛征求居民意见,我市没有申报加装电梯项目。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明确不能用于新建燃气管道,只能用于现有管道的更新改造。没有燃气管道的小区安置煤气管道将结合基础管网综合改造专项进行,由属地住建局具体实施,目前红山区和松山区住建局也在积极推动这项工作开展。

五、强化社区管理,维护改造成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027)长期维护改造成果,我们制定了《赤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后续长效管理机制》,指导旗县区针对完成改造的小区构建街道办事处党组织、社区居党支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四位一体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为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20239月,在全市启动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并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作为重要任务。一是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在改造前利用调查问卷等方式,征询居民的意见,根据居民意愿,引导居民协商选择确定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模式,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选聘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小区,或采取业主自治自管等方式,保证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基础性物业服务;二是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由街道社区积极推动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行动开展以来,我市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已由28%提升至78%;三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接管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对接管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旗县区人民政府可根据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中,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占比41.04%、社区或单位代管占比16.51%、业主自管占比42.45%,基本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所提的这些建议,持续抓好相关工作。对于短期没无法有效解决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尽快推动解决

人:姚宇新

联系电话:0476-5899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