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天学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集中整治城区内餐饮饭店私接排风》的提案收悉,经与您沟通,征得您同意,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餐饮服务业存在着污染防治设备设施使用运行不规范、维护不及时,经营中占用公共空间、破坏公共设施等问题,尤其是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居民投诉热点。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监管力度,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我局制定并印发了《赤峰市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拟于2022年6月至12月对各地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它油烟净化措施,超标排放油烟的。
二、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行业楼层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
三、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间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的。
四、私自开挖地面形成风道,采取“地排”的方式排放油烟的;私自开挖地面将店内油烟管道接入城市排水管网的。
五、在使用油烟净化器、风机或其他设备设施中,超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整治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在排查摸底阶段主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管理有据,对发现的问题告知经营者限期自行整改;在集中整治阶段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饮经营者依法依规处理;在巩固提升阶段主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同时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努力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联 系 人:朱佳钰
联系电话:5890071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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