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在认真落实好我市现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积极顺应市场需求,研究出台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预计2026年新建商品住宅批准入市面积为140-200万平方米。
2026年,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400套,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524套。
2026年计划供应城镇住宅用地138公顷。其中红山区29公顷、松山区38公顷。
深化“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研究,科学规划土地供应规模与空间布局,精准配置金融资源,实现住房供需在总量、结构、时空维度上的动态平衡。根据年度用地需求实施保障供应,采用分批次供应方式,提升现有设施服务水平和利用率,优先保障国家及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重点满足公共管理、交通基建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对其他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按照实际需要适时供地。
健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强化预售资金监管,稳步提高商品房预售标准,有序推进现房销售,有效激活房地产市场活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持续扩大制度覆盖面,着力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政策,实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将更多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范围;持续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适时提高贷款额度,针对特殊群体制定专项政策,切实降低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群体购房成本;稳步推进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减轻还款压力;优化租房提取政策,提升租房提取额度和频次,更好满足缴存人租房居住需求,以公积金制度效能提升,精准赋能居民安居,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研究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衔接渠道,探索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转化途径,提高住房保障资源运营和管理效率。以轮候需求科学引领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集力度。以“存量盘活+精准供给”为核心,鼓励引导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主体利用自有或闲置用地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对新市民、青年人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收入线限制,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
优化“好房子”规划用地指标,增加低层、低密度、低容积、低公摊的高品质商品房供应。鼓励建设高品质住宅。继续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全链条监管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与服务能力。完善物业管理制度,研究起草《赤峰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体检发现问题、更新解决问题、评估实施效果、推动巩固提升”的闭环工作机制,依据诊断结论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完成《赤峰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6-2030)编制印发。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对2005年前建成未改造小区及2006—2010年建成小区进行摸底,做好项目储备。
扎实推进保交楼、保交房工作,统筹解决“入住难、回迁难”问题,积极推动项目尾留的配套工程建设、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权登记等工作,维护购房人权益。
加强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协同,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高效推动年度计划落实到位。
加强对住房发展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监测和评估,强化对各区(县)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督导力度,科学评估住房年度计划实施效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综合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等各类宣传平台,宣传住房发展年度计划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各类商品房主题促销活动,促进住房消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