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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及考核的通知

来源: 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3-1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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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区住建局,各燃气经营企业: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建人[2017]99号)规定,我局委托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赤峰农牧学校)开展2024年度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安排相关企业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一)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

    (二)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

    (三)C类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包括: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瓶装燃气送气工。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学员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报名,线上报名:进入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官网,点击“继续教育”板块。根据《关于2024年度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及考核的通知》要求进行报名;线下报名:学员到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赤峰农牧学校)建工实训基地进行报名。联系电话:5893111、5891678。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5日。

     (三)报名材料:报名表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毕业证复印件一张,小二寸白底彩照两张。

    三、报到及领取教材时间

    第一期培训班

      A、B类:2024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到需本人携带身份证。 

      C类:2024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到需本人携带身份证。

    第二期培训班

       A、B类:2024年4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到需本人携带身份证。

       C类:2024年4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到需本人携带身份证。

四、培训及考试有关要求    

(一)培训及考试时间

第一期培训班

        A、B类:2024年3月26日至4月1日培训。

        C类:2024年3月28日至4月1日培训。

        考试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3日

    第二期培训班

        A、B类:2024年4月8日至4月14日培训。

        C类:2024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培训。

        考试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16日

培训及考试地点: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赤峰农牧学校)。

 (二)培训费用:培训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培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6)866号)执行。

      (三)其他要求:学员出勤率需达到培训学时的85%以上,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核及办发合格证

     考试采用计算机无纸化方式进行,由内蒙古自治区住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管理系统题库随机抽题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电子版《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