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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8-12-1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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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住建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赤建发安委办字〔2018〕81号)和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注重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都是事故易发多发期,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旗县区住建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职能职责,积极展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

二、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牢牢抓住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这个关键和核心,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培训教育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改进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注重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旗县区住建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公用设施运行、房屋使用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根据住建行业特点,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住建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强化源头治理和行政执法,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四、持续强化值班值守以及应急响应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定专人值班,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值班纪律,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准备充足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