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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 安全业务指导的通知

来源: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9-08-2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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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旗、敖汉旗、宁城县、左旗、阿旗住建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水平,做好迎接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市住建局决定对部分地区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业务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指导范围

喀旗、敖汉旗、宁城县、左旗、阿旗住建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相关管理工作,以及所监管的部分工程项目。

 

每个地区抽4个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3个,公共建筑工程1个),住宅工程以安置住宅和保障性住房为重点。

二、指导内容

   (一)关于建筑市场

1.贯彻落实建筑市场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

2.开展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认定查处情况;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等。

3.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其从业人员执行建筑市场方面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情况,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发(承)包情况;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在项目现场到岗执业情况;项目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等。

   (二)关于工程质量安全

1.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部署及开展情况,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情况。

2.贯彻落实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情况,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及隐患查处情况,监督机构建设情况。

3.工程企业、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

三、指导时间

从2019年8月5日开始,具体到达各地时间另行通知。

四、指导方式

   (一)业务指导组从各地区提供的在建项目清单中随机抽选工程项目。

   (二)业务指导组对工程进行业务指导结束后,现场反馈业务指导情况,对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下发执法建议书。

   (三)每个地区业务指导结束后,召开汇报反馈会,听取各地区住建主管部门工作汇报,由业务指导组组长统一反馈相关情况。

五、业务指导组成员

组  长:程志强  市住建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

副组长:宋献博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

组  员:成  龙  市住建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员

        席向群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监督二科科长

张怀玉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朱贫学  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副主任

李楠楠  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科长

秦  洁  松山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员

        李建东  内蒙古金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有关迎检材料和在建工程项目清单,以备抽查。

   (二)各地区要提供必要的检测设备(如: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并配备相应的检测人员。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要积极配合业务指导组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做好分类归档,对业务指导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抓好落实和整改,及时反馈。

   (二)业务指导完毕后,业务指导组将印发通报。

   (三)业务指导期间,业务指导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

   (四)业务指导人员在业务指导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业务指导人员所在单位报销。抽调的企业专家可由市住建局报销住宿费用,也可由所在单位报销住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