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建发公用字〔2018〕74号
关于加快解决燃气储配站安全防火间距不足问题的函
红山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原有燃气储配站已被居民区和其他房屋包围,安全防火间距已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针对此问题,我委委托测绘公司对贵区燃气企业厂区的安全防火距离现状进行了测绘,存在问题如下:
一、赤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红山天然气储配站北部与赤峰国际石材城15#仓库防火间距不足。
赤峰华润燃气储配站现有容积150m3LNG储罐6个,总储气能力500000m3,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存储木材的15#仓库距离储气罐距离应大于45米,经测量,仓库外墙距离储气罐直线距离为34.81米。出现此问题的原因是石材城15#仓库未按原设计标准储存货物,该仓库建筑设计存储货物为戊类(不燃烧物品),而现在存储的货物为建筑材料,属丙类可燃烧物品。
二、赤峰富龙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南侧与东郊看守所安全防火间距不足。
该储配站现使用600吨液化石油气储罐2个,总储存能力为2100立方米。按照《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要求,看守所为重要公共建筑,距离储罐防火间距应大于110米,经测量,看守所围墙距离储罐直线距离为43.25米,存在安全隐患。
三、赤峰庆鑫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东侧与赤峰远联钢铁公司焦炭堆放场和西侧与居民住宅区安全防火间距不足。
该储配站设置6个单罐容积100立方米的储罐,实际使用4个,存储能力为180吨,该储配站东侧为赤峰远联钢铁公司的焦炭堆放场,西侧为居民住宅区,按照《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要求,东侧距离焦炭堆放场应大于50米,西侧距离居民住宅区应大于70米。经测量,储罐到焦炭堆放场外墙距离仅有5.93米,到居民住宅为19.84米,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建议:请红山区政府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避免出现类似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发生。尽快采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而又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该关停的应予以关停。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