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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行动和安全生产从严执法推进月活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8-10-1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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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局(执法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开展好住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行动和安全生产从严执法推进月活动,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动员部署会议安排,按照《关于印发<赤峰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赤建发安委办字〔2018〕59号)和《赤峰市住建委安委会关于印发<赤峰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从严执法推进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赤建发安委办字〔2018〕58号)要求,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4个督查组,于2018年8月3日至15日对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行动和安全生产从严执法推进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建筑施工安全、市政公用运营安全、房地产安全管理、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等方面进行了督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共检查了39个建筑施工项目、42家市政公用运营企业、36家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1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15处C级危房、6处Cu级危房、9处D级危房、180户农村牧区危房,排除各类安全隐患161条、下达暂停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6份、限期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5份,下达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16份、行政执法建议书12份、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1份。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区都能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均在“7·30”宁城县和顺实业有限公司蓄水罐坍塌较大事故发生之后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行动。红山区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观摩会,对区内3个工程项目进行观摩,并在观摩后召开会议,部署了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巴林左旗加大对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检查力度,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将对其所在项目部进行严厉处罚;敖汉旗对属地建筑施工项目开展从严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处罚力度;喀喇沁旗、克什克腾旗城镇供水企业通过新建水源地,解决了水源地周围存在的污染问题;林西县将燃气企业外迁,远离镇区,解决了安全防护距离不足造成的安全隐患;松山区对未取得预售许可提前擅自销售商品房的项目勒令停止销售行为,返还已收取的订房款,并在媒体进行曝光;宁城县县内20余家开发企业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开发企业进行检查,确保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到位;翁牛特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安消防大队与辖区内的全宁街道办事处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协调第三方对38个住宅小区安装了450套充电设施;元宝山区组织质监、安监人员对辖区内的危房改造进行巡回指导,保证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巴林右旗住建局成立了危房改造专项推进组,严格按照《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实施危房改造工作,并对危改施工进度、安全、质量及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导;阿鲁科尔沁旗因户施策,由专业人员到户为危改户现场设计图纸或提供施工要点,并帮助危改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划片进行统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红山区

1.建筑施工方面

由赤峰亿超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内蒙古申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内蒙古方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百合国际(5#、6#住宅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入户门厅处脚手架未挂网,无扫地杆;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无防护栏杆;脚手架与模板支架违规扣接;施工升降机上端悬挑脚手架违规拆除悬挑钢梁导致架体悬空。

督查组对该项目予以暂停施工,并向红山区住建局下达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2.市政公用运营方面

(1)赤峰富龙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罐区围堰内防爆接电箱未使用专用防爆箱,不能封闭防水;备用电机没有接排烟通道;场区内车辆没有安装阻火器,部分静电释放设备未接地;重大危险源未评估备案;储罐高空扶梯未设立警示标识(高空坠落等);部分消防器材未定期进行检验。

(2)庆鑫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充装间内消防器材不足,卸车区没有灭火器,围堰附近灭火器不足;消防泵房没有灭火器,电线布置混乱;围堰穿墙管线未装套管,未封堵;场区内警示标识不全,围堰附近没有警示标识;重大危险源未评估备案;安全培训没有覆盖全员。

(3)广来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场区内车辆未安装阻火器,部分静电释放设备未接地;配电室电源开关简陋,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没有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胶皮地垫等地沟未封堵;场区灭火器安放位置不合理,卸车区没有防撞设施,部分停用管道未封堵,安全警示标识不全;重大危险源未评估备案;应急演练和培训教育记录缺少参加人员签字,安全生产月没有警示教育记录;厂区内液化气瓶分区不合理,未进行标识。

(4)万悦城市广场大型综合体地下集中供热燃气锅炉房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3.房地产安全方面

(1)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老旧小区私拉电源线为电瓶车充电。

(2)售楼处消防培训不到位,消防通道设置不合理。

   (二)松山区

1.建筑施工方面

由赛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内蒙古华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赤峰红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皇家丽景A座商业楼项目,存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延期擅自施工。

督查组向松山区住建局下达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2.市政公用运营方面

   (1)新城管道燃气公司的燃气用户末端管理力度需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入户宣传的手段和方式比较单一。

   (2)赤峰弘瑞能源有限公司(加气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专职管理人员教育频次不足;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不到位;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材料不完善;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无记录。

3.房地产安全方面

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老旧小区业主私拉电源线为电瓶车充电。

4.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方面

危改房使用的彩钢结构,与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不一致。

   (三)元宝山区

1.建筑施工方面

由梁凤梅建设,赤峰市天保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赤峰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四方商务中心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钢丝绳未设置重锤;个别超高限位失效;筐体未采用同一厂家同一批次产品;筐体及支架连接处未按要求使用双螺母链接;安全大绳未与建筑主体结构链接;验收资料未量化,流于形式;方案、交底及验收内容缺少基础阶段内容;专项方案编制不合理,无法指导施工;交底材料不全,验收资料与实际不符;楼梯4-5层处无临边防护栏杆;平屋面女儿墙小于800mm处未做临边防护栏杆;发电机组未悬挂操作规程;交底内容不全。

督查组对该项目下达了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向元宝山区住建局下达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2.市政公用运营方面

   (1)乾明液化石油气场站卸车区未设置防撞设施,充装间灭火器数量不足;配电室地沟未封闭,未铺设防静电胶垫,没有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场区内没有划份空瓶区、待充区,安全警示标识少;罐区放散管法兰螺栓缺少;部分安全阀到期未检;测漏仪和防爆风机未联动;应急演练要素不全;内部培训缺少考核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到期未检。

   (2)金润液化石油气公司老厂区发现仍在充装双嘴瓶;厂区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管道、阀门等锈蚀严重。

检督察组已责令元宝山区住建局关停老厂区。

3.房地产安全方面

   (1)业主私拉电源线给电瓶车充电;

   (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单一,人员签到存在代签;

   (3)应急预案内容针对性不强,缺少要素;

4.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方面

一新建房屋地基用土垫起,近1米深,且无底梁。

   (四)喀喇沁旗

1.建筑施工方面

由喀喇沁旗教育和科技局建设,赤峰鳌洲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喀喇沁旗锦山第三幼儿园综合楼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脚手架架体横向水平杆缺失严重,架体连墙件设置不足,架体开口处未设置斜撑,架体搭设未跟上施工进度,架体与主体间隙未进行防护,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存在架体倒料现象,外楼梯与脚手架相互拉结;模板支撑体系未按照方案搭设,纵横向水平拉结缺失严重,存在挑扁担现象;楼内洞口未进行防护;管沟边缘推土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室内消防设施不全,无绝缘地垫和电工操作规程,配电柜内靠近隔离开关处母排未做绝缘防护,无配电线路图,存在配电柜内接插座的现象,部分电缆在地面敷设,存在架体挂设未进行穿管设置现象,钢筋机具存在机具接地线有脱落的现象;钢筋防护棚未按要求设置双层硬防护,塔机标准节螺栓松动,搅拌机防护不符合要求,钢筋调直机钢筋运行区域未设置防护;项目班子不在岗履责。

督查组予以暂停施工并向喀旗住建局下发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2.市政公用运营方面

喀喇沁旗富龙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开展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设施设备老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配电室简陋、无绝缘地垫,未按要求配备和穿戴防静电服,应急演练记录不全,未做到演练前制定计划方案、演练后总结评估。

3.房地产安全方面

德熙苑小区住宅楼多条电线在外裸露。

4.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方面

危改档案不完善。

   (五)宁城县

1.建筑施工方面

宁城县恒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承建,内蒙古华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凌源市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5万吨高精密铸件生产线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深基坑工程未进行专家论证;基坑周边堆垛距坑边距离不足,现场无临边防护;现场工人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技术交底不真实;临时用电系统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及使用,临时用电验收记录表内验收结果填写不详实;验收结论签章不齐全;存在私拉乱接现象,部分电路使用小型空气开关,电缆敷设不规范,缺少绝缘及防护措施;现场电工未持证上岗;项目经理不在岗履责。

督查组予以暂停施工并向宁城县住建局下发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2.市政公用运营方面

   (1)宁城县吉瑞液化气供应有限公司尚未开展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工作;液化石油气运送车辆未设置警示标识,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场区内安全警示标识不全;安全培训次数少,档案归档不及时。

   (2)宁城县二水厂原水直供,清水池未投入使用。

3.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方面

盖房以浆砌石代替下圈梁,与《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不一致。

   (六)敖汉旗

1.建筑施工方面

由赤峰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敖汉旗三得利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赤峰高州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承建的安美翰林苑小区及外网工程存在以下问题:

基坑周边堆垛距坑边距离不足,高处作业未搭设操作平台;四号楼处移动电箱内私搭乱接,电缆线有接头,且未加防护套管;塔吊无班前检查记录和运转记录;现场存在信号司索工未持证上岗的情况;现场可燃材料堆垛未设置灭火器材;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现场基坑边坡和堆土未苫盖;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责。

督查组下达了限期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向敖汉旗住建局下达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2.市政公用运营方面

部分企业存在检测设备过期未检,安全生产制度未落实。燃气企业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足,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范围小、频次少且针对性不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的情况,开展隐患自查不到位,未指定企业自身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3.房地产安全方面

水岸华庭小区楼道内存放自行车占用公用通道。

4.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方面

盖房以浆砌石代替下圈梁,钢筋砖代替上圈梁,与《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不一致;统建房功能缺项,没有厕所;一包建户房屋背靠耕地,且位置较低,未做防汛处理。

   (七)翁牛特旗

1.建筑施工方面

由翁牛特旗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赤峰鑫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赤峰龙乡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天和朗苑小区第三标段2-1#、2-2#、6#、10#、15#楼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深基坑工程未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放坡;脚手架工程滞后,不满足安全防护需要;特种作业人员(司索信号工)配置不足。

督查组对该项目下达了限期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向翁牛特旗住建局下达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2.市政公用运营方面

乌丹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总磷、总氮不能稳定达标,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水源地及水源井安全防护不到位。

3.房地产安全方面

万隆园1期、2期住宅小区业主私拉电源线给电瓶车充电,楼内公共通道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

4.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方面

乡镇落实程度不同,有的未进行培训,有的监督频率、力度不够。

   (八)林西县

1.建筑施工方面

由林西京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阿鲁科尔沁旗华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京源华庭7#、8#、19#、24#、28#、29#住宅楼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到岗履职;施工现场局部未采取封闭围挡;个别塔机未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即投入使用。

督查组对该项目下达了限期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向林西县住建局下达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2.市政公用运营方面

林西县自来水公司泵房防护栏杆高度不够,配电室配电柜线路布置不规范。

3.房地产安全方面

兴安住宅小区业主私拉电源线给电瓶车充电,楼内及地下等公共通道堆放杂物导致消防通道不畅通,消防控制室存在用电安全隐患。丰泽园小区存在业主私拉电源线给电瓶车充电现象。

4.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方面

危改档案不全。

   (九)克什克腾旗

1.建筑施工方面

由克旗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赤峰日月中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赤峰广顺隆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景泰苑13#楼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未设置安全通道;深基坑工程未进行方案论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

督查组对该项目下达了限期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向克什克腾旗住建局下达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2.市政公用运营方面

三常燃气换瓶站点位于居民区附近,安全防护间距不足。

3.房地产安全方面

恒泰家园二期住宅小区在地下车库设置电瓶车集中充电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督查组向克什克腾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达了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十)巴林左旗

1.建筑施工方面

由赤峰丰源房地产开发责任有限公司建设,赤峰恒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赤峰宝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乾德花园居住小区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现场未进行全封闭管理,主要道路未硬化,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脚手架部分基础下沉,立杆悬空,剪刀撑断开,有的变形严重,密目网破损严重,首层未张挂密目网,连墙件设置严重不足;违规搭设临时落地式卸料平台;楼梯临边防护不到位;塔吊标准节高强螺栓松动严重,违规搭设过人通道并与脚手架连接;总配电室设置不符合规范,有的开关箱未接PE线。

督查组对该项目下达了暂停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向巴林左旗住建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2.市政公用运营方面

   (1)润福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充装员操作时未着防静电服;卸车区未设防撞设施,防静电装置未接地;应急预案中,事故隐患种类不全,未进行专家评审。

   (2)赤峰民禾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应急演练开展不到位,未针对之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巴林左旗自来水公司水质监测制度落实不到位,出厂水日检项目检测不全,消毒设施不能做到长期启用。

   (4)林东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缺少员工签字,安全例会记录未及时归档,未开展应急演练;厂区内有少量污泥存在露天堆放。

3.房地产安全方面

售楼处已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并进行了记录,但无影像资料。

4.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方面

危改档案不完整,缺项较多。

   (十一)巴林右旗

1.建筑施工方面

由赤峰维利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内蒙古申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赤峰巨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维利斯.公馆2- 10#楼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安全内业资料严重缺失;现场主要道路基本没有硬化,物料堆放混乱;安全通道设置不合理,设置的坠落半径未进行全封闭;脚手架连墙件和小横杆缺失,个别立杆悬空,横向水平杆断开,密目网破损严重且张挂不严;临边、洞口防护严重缺失,电梯井防护破坏;临时用电有私拉乱接、一闸多机现象;塔吊未检测进行使用。
   督查组对该项目下达了暂停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向巴林右旗住建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2.市政公用运营方面

   (1)巴林右旗自来水公司供水未启用消毒设备。

   (2)大板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缺失较多,未针对主要安全风险进行应急演练,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安全生产培训次数较少。

3.房地产安全方面

   (1)维利思住宅小区充电桩数量不足、无警示标识,楼梯间内停放电瓶车。

   (2)颐景园住宅小区缺少防汛物资,主监控室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十二)阿鲁科尔沁旗

1.建筑施工方面

由阿鲁科尔沁旗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赤峰华宇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赤峰军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阿鲁科尔沁旗新农村棚改中片住宅11、12、14、16、18商业S1、S2、S5-7#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施工现场未进行全封闭管理,作业区无防护棚;现场未进行全封闭管理,作业区无防护棚;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污泥较多,裸露地面和物料未进行苫盖;内业资料缺失较多,未建立全员安全教育档案;工人防护用品佩戴不全;基坑临边防护不到位,未设排水设施;现场临时用电未做到三级配电要求,电缆私拉乱接;塔吊未进行检测进行使用。

督查组对该项目下达了暂停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向阿鲁科尔沁旗住建局下达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建议书。

2.市政公用运营方面

   (1)富龙燃气公司未做到全员培训教育。

   (2)阿鲁科尔沁旗自来水公司供水未未启用消毒设备。

   (3)天山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培训警示教育等开展次数较少,安全例会未能按月开展,未针对主要安全风险进行应急演练,安全管理资料归档不及时。

3.房地产安全方面

   (1)售楼处已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并进行了记录,但无影像资料。

   (2)天元住宅小区主监控室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施设备多处存放。

   (3)风景家园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公用部位杂物较多;充电桩无警示标识。

   (4)洁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充电桩无防护措施、警示标识;小区内杂物、僵尸车清理不彻底,占用消防通道。

4.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方面

部分危改户没有厕所,功能不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落到实处。要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绿色施工,在施工现场全面推广使用定型化安全防护设施和绿色施工管理模式,落实建筑施工工程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总体水平。持续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施工企业持续开展施工现场 “三违行为”整治行动,从源头上遏制“三违行为”,实现工人施工行为标准化。积极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和赤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围挡、建筑主体施工等加大管理,降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严格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措施,配齐配全劳动防护用品,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市住建委《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二)加强公用行业运行安全管理。要加大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要严格按照评比细则,逐项抓好落实。要在足量供水的基础上,做到安全供水,严格落实水质三级检测制度,企业要对出厂水、管网水及末稍水的自检要及时报住建局备案,积极配合市自来水公司42项月检工作中的送检工作,委托当地急控中心进行26项月检。行业主管部门与燃气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以及送瓶员和入户安检人员,对居民用气安全常识进行宣传。加大对超期未检钢瓶和报废钢瓶的管理力度,严禁报废钢瓶在市场中流通。巩固2013年全市开展餐饮场所整治成果,严禁双嘴瓶在餐饮场所使用。要认真抓好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实施,预案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演练要人员齐备,要素齐全,切勿流于形式。要建立应急预案报备制度,演练要有影像资料。要加大污水处理厂规范化管理,提高中水在市政绿化与消防中的利用率,避免资源浪费。要建立对设施设备登记统计台帐,设置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安全检查及整改台帐,使监管部门与企业做到底数清、问题清,隐患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三)强化房地产安全管理。要认真做好老旧危楼排查整治工作,对疑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老旧危楼应及时上报属地旗县区人民政府,并进行安全等级鉴定,认真做好危楼内居住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及时制定危楼整改方案,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使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工作不留死角;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当地物业服务企业在消防设施、电梯设施等方面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

   (四)加大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管理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强化整改;对一些地方传统建房模式要请专家对照导则要求进行科学评估,务必使新建房屋有安全保障;对各地存在的危改安全业务不熟、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分类施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并举一反三,持续强化危改安全工作,切实做到层层有人抓,户户有人管,质量有保证,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