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赤峰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局(执法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内建建〔2018〕202号)要求,现将《2018年赤峰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完善如下,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落实到位。
2018年赤峰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赤峰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赤安委办字〔2018〕32号),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知识,提升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素质,促进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结合我市住建行业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决定》(以下简称自治区《决定》)和《中共赤峰市委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市里《决定》),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构建双重机制、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通过开展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促进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筑牢基础。
二、主要活动内容安排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大力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国家《意见》《规定》、 自治区《决定》和《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及市里《决定》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访谈活动,通过举办“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和典型经验观摩等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 开展“6.16”宣传咨询日活动。全市各级住建部门要按时参加市安委办、旗县区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有奖竞猜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和项目人员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等知识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住建行业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通过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播放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加大对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扎实推进“七进”宣教活动。严格落实《赤峰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各旗县区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局(执法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七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确保“七进”活动取得实效。
(四)开展公益宣传大展播活动。各旗县区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局(执法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征集活动的通知》,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参与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升住建行业安全素质。
(五)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宣传活动。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面向基层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宣讲活动。一是要集中在6月16日前后,安排人员深入建筑施工现场、重点行业企业做一次针对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重要性的教育课,切实做到安全教育实实在在、入心入脑,不流于形式;二是利用执法检查时机宣讲安全生产知识,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解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成就、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全行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三是结合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指导,安排安全监管人员到企业讲一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课,要做到属地企业全覆盖。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应建立安全监督员深入基层讲安全课的制度,以此推动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责任、安全制度的认知认同和安全行为习惯养成,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六) 开展事故警示专题教育活动。各旗县区住建局和委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在建筑施工现场和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督促每一个企业都要在施工现场和厂区悬挂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图板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以此增强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要通过微信、短信等温馨提示方式,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和建筑施工现场组织收看有关“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片、警示教育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七)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大家谈”活动,强化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风险管控。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城电[2017] 61号),围绕建立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等内容,鼓励各级领导带头开展宣讲、专题会议等活动。组织开展建筑领域干部职工群众为城市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活动,努力营造城市安全发展人人参与的共建共创共治共享的良性格局。要全面排查城市燃气、供热、供排水、环卫、城市公园绿地、地下综合管廊等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与落实情况、应急物资贮备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等。要加强对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燃气、供热、城市公园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目标、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及时检查安全防范措施不全、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安全隐患、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易出现安全问题的场所。
(八)切实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排查和农村牧区房屋危旧房改造安全管理。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房地产领域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要强化物业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物业企业行为准则,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和入住后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安全条件。要加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对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的房屋和处于山边水边地质灾害易发区、火灾易发区等地区的房屋隐患进行排查治理,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动态监管。对发现的房屋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关防护措施,确保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加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并开展现场安全检查。
(九)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七个一”活动。全市所有在建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市政公用企业均要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一次应急演练、一次警示教育、一次安全知识培训、一次安全技能比赛、一次安全文化展示和一次亲情互助“七个一”活动,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和习惯。各旗县区住建局和市安监站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七个一”活动落到实处。
(十)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宣传活动。各旗县区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局(执法局)、委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要组织全市所有监管的在建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企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组织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和职工群众在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企业全员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本地区行业主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置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升事故预防能力。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政企联动原则,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住建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现场处置水平。要加强应急演练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有关要求
(一)坚定正确方向。各旗县区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局(执法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活动始终。要充分落实与党委宣传部门的协调机制,邀请主流媒体共同研究制定活动宣传议题,策划推出一批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新闻作品,进一步提高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局(执法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宣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建立完善活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市住建委将适时对各旗县区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局(执法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和考核评比。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旗县区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局(执法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紧扣活动主题,深入企业、建筑施工现场、社区、农村牧区、公共场所、厂区,因地制宜策划活动,切实将活动作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住建行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推动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力手段。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旗县区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局(执法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反馈,确定联络员,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于每周三17 时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 报送至市安委办,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X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X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也可一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
请各旗县区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局(执法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位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 报送至市住建委。
联 系 人:成龙
联系电话:5890050
电子邮箱:276278612@qq.com
附件:2018年赤峰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附件
2018年赤峰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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