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建发安委办字〔2018〕22号
各旗县区住建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18年赤峰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2018年3月9日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印发
2018年赤峰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赤峰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部署,为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自觉杜绝“三违行为”,根据市安委办统一部署,我委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刻吸取事故中的教训、切实用事故案例教育人、用事故案例警示人,从根源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麻痹思想和认识问题,不断强化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的“红线”意识,确保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行动上确保安全,促进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科学、有序地发展。
二、活动时间
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从3月5日至4月30日结束。
三、总体要求
通过各旗县区住建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指导、督促企业推进落实,提升住建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能力,保证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四、具体安排
1、编制事故案例手册。委安委会各负有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要梳理近年来全国、全区和我市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成事故案例手册,发放至各企业,确保每名一线工人人手一册,并由企业组织员工集体学习。
2、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课。各旗县区住建局、委安委会各负有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为本单位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课,结合近几年全国、自治区和全市住建行业发生的事故及典型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剖析原因,总结教训,查找本企业存在的风险因素,并提出有针对性地应对及防范措施。委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要带头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工作。
3、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各旗县区住建局、委安委会各负有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要督促企业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立固定警示教育专栏,加强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预防预警宣传教育,使每一名员工一进厂便绷起按生产的弦。委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要带头开展此项工作并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开展。各旗县区住建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实施方案,精心准备并认真组织好每项活动。每项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督促检查、有记录,确保警示教育活动不走过场,有实效。
(二)发挥宣传媒介作用。各旗县区住建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介,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各旗县区住建局、委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3月15日、4月1日和4月29日前分别将本单位活动方案、阶段性总结和总结报市住建委安委办。活动影像资料同活动总结一并报送。
联系人:任轶凡,联系电话:5890763,邮箱:szjwaq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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