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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7-10-1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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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建发安全字〔2017〕199号

各旗县区住建局、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为确保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强化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切实加强我市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我市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冬季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

    由于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面临竣工出现个别抢工期现象及节假日放假等原因,极易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火灾、中毒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因此,各旗县区住建局、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和建筑施工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冬季施工企业要结合冬季施工项目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并认真履行冬季施工方案审批手续,实行严格的责任管理,严格抓好落实工作,切实将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有效地遏制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火灾、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不具备冬季施工条件的工地一律停止施工。

    二、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冬季施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要加大冬季施工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基层和一线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他们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自我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建筑施工企业在进入冬季施工前,必须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有针对性对工人进行一次冬季施工专项安全教育。

    三、抓住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标准规范,将施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坍塌、防高坠”作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深基坑、起重机械、高空作业、临时用电、临时设施消防及现场围挡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确保施工安全。

    (一)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测、拆除、维修和保养管理,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在多台塔机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防碰撞措施,防止在大风作用下大臂旋转碰撞邻近的塔机。要做好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拆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要编制详细的拆装方案,并派专人监控,严格执行验收和登记制度。基坑壁要采取可靠有效的支护措施,人工开挖基槽(坑)动土时,严禁在冻土层下进行掏洞开挖。在沟槽基坑边搭设工房、暖棚和宿舍等应密切观察,且采取加固和支护措施,以防冻土融化后产生不均匀沉降。

    (二)强化防高空坠落管理。应对各类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脚手架外侧必须按标准进行立体防护,无论是立网还是水平网均应严密、牢固。脚手架斜道、平台、作业层、通行道路上的霜冻、结冰、积雪,应指定专人随时清除,并铺设防滑草袋、撒炉灰、钉防滑条。对正在施工的屋面、楼层、阳台等临边要使用钢管、钢筋等金属材料加设安全防护栏杆,同时要在防护栏杆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三)强化施工临时用电管理。认真执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时对进行冬季施工的职工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施工现场的电动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护;小型手持移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绝缘用具;室内抹灰、暖棚等潮湿作业场所的照明一律采取用12伏安全电压;各种电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准缠在金属物上,电气设备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电器,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重点加强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到重点防范,重点监控。严禁将在建工程作为宿舍,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建议使用空调取暖,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暖风等大功率电器和木炭、煤炭等易产生CO气体的燃料取暖。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教会工人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施的方法,掌握灭火、救护以及逃生等知识;要全面落实防火措施,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和监管,严格动火审批管理,并设置专门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要组建消防应急分队,加强应急演练,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五)严格规范建筑工地围挡设置。在建项目必须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围挡应坚实牢固、整洁美观,选用硬质材料,不得留有缺口;围挡必须设置基础和排水沟以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禁止沿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状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等,严禁将围挡当做挡墙使用。应定期对围挡检查,特别是大风、雨雪后的检查修复,确保其坚固稳定。

    (六)强化应急值守管理。各旗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要督促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评审备案,落实人员、落实物资储备,确保有备无患。要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值班、信息报送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机械和物资,公布值班电话,确定专人值班,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值班纪律,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通畅。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迅速上报。

    (七)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各旗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要督促所监管的建筑施工项目部严格执行《2017年赤峰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对扬尘治理措施未落实到位的建筑施工现场一律停工整改,对存在扬尘隐患拒不整改的建筑施工现场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八)强化建筑施工现场食品安全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各旗县区住建局、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转发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认真配合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与宣传力度,组织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食堂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落实《转发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加强全区建筑施工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将建筑施工职业病防治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同步部署、同步宣传、同步检查、同步推进,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管档案。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旗县区住建局、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和相关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冬季施工的特点,全面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检查中发现建筑施工项目无施工许可证一律停止施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一律停止施工。

 

 

   2017年10月17日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