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建发安全字〔2017〕64号
各旗县区住建局: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6〕22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通过考核检验其是否具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为保证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现就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明确机构,落实责任
市住建委《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赤建发安全字〔2016〕84号)已明确,首次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由各旗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各旗县区住建局要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管理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职责,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二、严把资格审核关
各旗县区住建局要严格按照《通知》正文和附件《安全生产考核材料报送说明》中规定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应具备的条件对申请安全生产能力考核人员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准参加能力考核。
三、加强能力考核体系建设
(一)加强题库建设
各旗县区住建局要严格按《通知》要求的考核内容和要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题库,题库应分为五类,分别为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械类(C1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土建类(C2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综合类(C3类),题库考题内容要覆盖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要点,考题应设置陈述政策法规、安全管理内容和辨识模型、图片、照片中的安全隐患等题型,并定期更新。另外,机械类及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必须包括攀爬塔吊及起重机械隐患识别等。
(二)加强考评员库建设
各旗县区住建局要制定考评员管理制度,建立考评员库。申请考评员资格的企业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包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申请考评员资格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人员应有3年以上(含3年)现场安全监督工作经历。考评员资格审核合格后应在各旗县区住建局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每次考核,应在考评员库里随机抽取考评员,在企业工作的考评员不得在对本企业人员考核中担任考评员。考评员库应定期更新。
(三)加强考场硬件建设
各旗县区住建局应设置专门考场,考场内须设有计算机、投影设备和监控录像设备。机械类和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实际操作场地的塔吊和起重机械应经特种设备检验所检测合格,且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障参加考核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明确考核方式
各旗县区住建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的考核内容、要点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工作。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可采用现场实操考核或通过视频、图片等模拟现场并以面试口头陈述的方式进行考核。组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时,考评员的人数必须在3人以上(含3人、单数),且不包含设备管理人员。考核时要留取全程影像资料,塔吊和起重机械实操也须留取影像资料,所有考核相关资料入档保存。
四、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管理
各旗县区住建局要高度认识安全生产能力考核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切实提升“安管人员”安全管理能力。未按文件要求进行能力考核的,经核实后,住建委将取消此次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成绩,并进行全市通报。在安全生产能力考核中如有作弊行为,取消作弊考生考核成绩,并在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
2017年4月17日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印发
蒙公网安备15040402000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