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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赤峰市住建委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5-08-2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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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建发安全字〔2015〕53号

各旗县区住建局:

    现将《赤峰市住建委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8月25日        

 

 

    抄送:市安委办,委工程科、城建科、公用科、市安监站、质监站、督查组。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8月25日印发

赤峰市住建委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政办发电〔2015〕68号)和《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字〔2015〕112号)部署要求,赤峰市住建委决定,自2015年8月18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自治区、赤峰市两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法,彻查隐患,堵塞漏洞,不留死角,严防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和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范围 

    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对长期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对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反复发生、长期难以解决的重点安全问题和隐患实施重点整治。

    三、主要内容

   (一)各旗县区住建局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8月13日、15日、16日、18日会议精神中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部署检查情况。

   (二)各旗县区住建局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

   (三)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各旗县区住建局要组织属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确保每个管理人员熟知《安全法》和《通知》内容。

   (四)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五)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六)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七)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执行《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雨季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赤建发安全字〔2015〕31号)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八)执行《关于印发赤峰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赤建发安全字〔2012〕52号)和《关于全面开展集中治理建筑施工“三违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赤建发安全字〔2014〕21号)情况。

   (九)起重机、塔吊、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十)现场作业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情况。

   (十一)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结合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重点打击整治以下七种非法违法行为的情况。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建设方应招标工程不招标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的。

    2.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非法分包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不编制专项方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5.不履行法定监理职责的。

    6.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设行为。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赤峰市住建委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子林  市住建委主任

    副组长:姚向民  市住建委副主任

             代英春  市住建委总工程师

    成  员:程志强  市住建委安全科科长

             范旭东  市住建委工程科科长

             齐安富  市住建委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

             李明琦  市住建委公用事业管理科

      高景斌  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站长

      庞雪松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安全科。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查组,分别由市住建委工程科、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担任组长单位。

    督查组在8月--9月份抽查1次,12月份抽查1次,要将督查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及市安委办。

    五、进度安排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纠(8月25日前)。各旗县区、市直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结合实际,突出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地区、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各旗县区住建局要在8月22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印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的隐患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8月26日至11月30日)。各旗县区要在11月30日前做到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要坚持检查和严打严治同步推进,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9月1日前,各旗县区住建局负责人必须亲自带队,深入建筑施工现场检查,对不能保证安全的建筑施工现场,要立即要求暂停整改,确保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重点时期、重要节点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三)全面总结,巩固提升(12月31日前)。市住建委将对各旗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旗县区,要求及时补课。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逐一复查,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改正完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旗县区住建局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是要清醒认识当前市场持续低迷、企业经营困难、生产建设处于高峰、正值主汛期等多种安全风险叠加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红线,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各旗县区住建局要迅速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亲自带队深入建筑施工现场督促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发挥专家作用,多措并举,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旗县区住建局必须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督查,能够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措施,提高检查督查效果;通过挂牌督办、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保持打击“非法违法”高压态势。要视隐患为事故,整改不到位的绝不放过。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关闭取缔。

   (三)加强检查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市住建委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建筑施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考核,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对不作为、慢作为,要严肃通报批评、约谈;对由此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情节严重的,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四)加强汛期安全防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各旗县区住建局、市直建筑施工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开展建筑工地防坍塌专项检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拉网式排查整治。要加强事故应急处置,一旦发现险情,要反应灵敏、果断决策、迅速报告、科学应对,切不可反应迟缓、盲目施救。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信息调度。各旗县区住建局、市直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各旗县区住建局、市直建筑施工企业务于8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企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住建委安全科;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阶段性工作总 结,着重反映问题;每月报送不少于3篇工作动态综合信息,重要信息随时报送;12月20日前上报整体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