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质安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8-0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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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内建标[2025]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