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初审服务指南
一、事项编码
二、适用范围
赤峰市内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的申请。
三、事项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四、设立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五、受理机构
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决定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赤峰市全市范围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资产;
3.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4.具有满足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5.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6.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
2.申请材料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
3.申请材料不属实的。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
无审批数量限制
八、申办材料
一、申请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办理窗口: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1 |
《审查机构认定申报表》 |
原件 |
3 |
纸质 |
|
2 |
营业执照副本 |
原件、复印件 |
2 |
纸质 |
|
3 |
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
原件、复印件 |
2 |
纸质 |
|
4 |
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主要技术负责人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
原件、复印件 |
2 |
纸质 |
|
5 |
申报表所列专职审查人员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资格证 |
原件、复印件 |
2 |
纸质 |
|
6 |
申报表所列专职审查人员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
原件、复印件 |
2 |
纸质 |
|
7 |
申报表所列专职审查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2 |
纸质 |
|
8 |
申报表所列兼职审查人员与审查机构签订至少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现工作单位同意本人兼职的证明各一份;身份证明、毕业证、职称证、注册资格证 |
原件、复印件 |
2 |
纸质 |
|
9 |
办公场所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2 |
纸质 |
|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26号窗口提交材料。申报表以外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附件材料两份。企业申报的附件材料应按一次性告知单要求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采用A4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整理并依照申请表所列技术人员顺序装订。
(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初审包括受理、审查、办结程序:
1.受理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与网上申报已提交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查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原件是否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审查企业提供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办结
上报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无
(二)收费依据
无
(三)收费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经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符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25号,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26窗口
(二)电话咨询
0476-8808677
(三)网上咨询
http://www.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25号,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8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
1.窗口: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18窗口
2.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总投诉台电话:0476-8301890
(三)网上监督投诉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25号,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26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显示屏
2.电话查询
0476-8808677
3.网上查询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显示屏
2.电话查询
0476-8808677
3.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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